为纯贯彻落实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严格教学各五一节的管理,保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,特制定教师签到制度。
一|、教师签到的基本要求
1、任课教师和代课教师每天上课前应到收发室签到。
2、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进度,按时上、下课,不能任意增减课时或变动教学内容。
3、课表一经排定,无特殊原因不得变动上课时间、地点或更换教师。
4、教师有个人私事或外出兼课、开会,均以服从校内课表为原则。
5、教师因病事请假不能上课需填写请假条,经值周领导同意,在学校备案,方可调课、代课。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以上手续的应提前与值周领导联系,事后补办手续。教师个人不准私自调课、代课。
二、有关规定
1、教师签到日志是统计教师工作量、年终考核、职称评定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。
2、上课迟到、提前下课的教师根据《正阳小学教师病事假条例》的有关精神,属教学事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。
3、对擅自停课、调课、代课的教师根据《正阳小学教师病事假条例》的有关精神,,属教学事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,记入教师业务档案。
海拉尔区正阳小学
2009年3月6日